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11条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其中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等。同时,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资机构进军理财市场的步伐再次提速,金融市场开放的图纸进一步铺开。
(摘自—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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