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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831

近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分析: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不平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尚未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设施不足,居民小区与垃圾中转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垃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现象仍较为普遍。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等有害垃圾,缺少中转贮存和处置设施,尚未形成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完整链条。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不规范。部分地方与企业没有规范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偏远地区卫生室等存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健全、收集不规范、转运不及时的问题。有的大学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收集处置不规范。部分省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不规范。

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制度有待落实。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不够,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方面基础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企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公开方式缺乏规定,有的企业不知如何公开环境信息,有的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及时。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城市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不少城市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一些垃圾填埋场建设时间久、设计标准低、论证不充分,有的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有的存在渗漏问题。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资源化设施建设滞后,产品出路不畅。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分拣中心等配套设施不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投入不够,全国约5%的村庄未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空间布局和地区分布不均衡。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足55%,锰渣、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5%、7%和40%左右。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污泥处置仍是薄弱环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不足、分布不均,一些城市没有正规的消纳场所。

科技支撑保障不足。我国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较低,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相关领域尚存在许多技术瓶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科技支撑不足。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滞后,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缺少经济可行、高附加值、规模化利用的技术。镁渣、电石渣等固体废物缺乏先进适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此外,5G 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不足,固体废物管理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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