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国控集团将东方商城北三楼房产委托我公司经营管理。近日,鉴于该房产原租赁合同到期,公司授权和信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
东方商城北三楼房屋原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30日到期,和信公司立即对东方商城授权经营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勘和市场调研,在充分了解现有租赁关系、人员结构、经营状况及行业分析后,经国控集团批准,和信公司立即启动该房产公开招投标程序。
为避免该处房产闲置,和信公司又与4户承租经营户积极协商,商讨续签合同。最终通过和信公司的灵活妥善处理,捋顺了租赁关系,实现了该处房产租赁经营权的无缝对接,完成了该处房产的招租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和信公司 童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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